经山西省财政厅批准,受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房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QTZB-2016-116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批号:购管备【2016】10361号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房改造 |
一 |
项 |
650000 |
|
1.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
3.项目地点: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地点。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01月17日至2017年01月19日,每天0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三证(五证)合一此项不做要求;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纳税证明(谈判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委托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注: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七、目要求统一现场踏勘(过后不在组织)
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0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统一现场踏勘地点: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机房。
统一现场踏勘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18903418818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1月23日09:00-09:30(北京时间,下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3日0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01月23日09:30。
2、谈判地点: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物流大厦401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谈判仪式。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90341881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55号
邮编:030006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51-2362969
采购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