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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二期)软件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5-31 13:27
详细说明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二期)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二期)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TC170130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志平、丁 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联系方式:卢先生,lulaien@sina.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敏,010-6210815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二期)软件开发项目

3、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及上线准备。(具体的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3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严格的项目管理流程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4、投标人应通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三级(含)以上认证,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5、投标人不得转包或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13:30 至 2017年06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定)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保密承诺函原件(按格式提供)

2、投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8:30-9:00

3、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

4、招标文件公告期: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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