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学术报告厅LED大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学术报告厅LED大屏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8-512-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69号
联系方式:029-8876357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学术报告厅LED大屏改造,面积约56.6平方米及相关辅材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12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4、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公告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谢朵 胡敏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33/029-8822567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30201278003860
十一、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