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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8-17 11:0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8: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39.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桂兰
项目联系电话0951-4771008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桂兰   0951-477100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胜 0951-4665688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NXXB-2018-C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桂兰

项目联系电话:0951-4771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王桂兰   0951-4771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胜 0951-4665688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备、办案区审讯设备、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4.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关业务; 4.2.2税务登记证原件;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2.7 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证明资料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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