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门诊药房自动化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药房设备及器具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 17: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 17:57 至 2018年08月23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519085、2233021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仙岳路中段3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2-53926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230888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仙岳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诊药房自动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诊药房自动化
项目编号:1298-184GWGJ00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519085、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仙岳医院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中段39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2-53926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门诊药房自动化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制造商,若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授权书。 2)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无。3)业绩要求的文件:无。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5)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7:57 至 2018年08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