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门诊药房自动化,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298-184GWGJ00083
招标项目名称:门诊药房自动化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福建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门诊药房自动化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制造商,若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授权书。
2)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无。
3)业绩要求的文件:无。
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8-1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2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4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9-05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仙岳医院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中段3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086-0592-539269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086-0592-2519085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非矿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40343001040010641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