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 18: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9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2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长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5565150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长江 13895565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芹 0953-2011138 | ||
附件: | |||
附件1 | 智能红绿灯公开招标文件(1).pdf |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同心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同财(采)201808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江
项目联系电话:138955651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同心县
联系方式:李长江 13895565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芹 0953-2011138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同心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智能交通移动红绿灯采购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同财(采)20180806
招标编号:NXHXY-2018-003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10套移动式红绿灯 | 190000.00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五、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
7.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4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三项提供2018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原件)
7.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及下午14:00—17:00 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联系电话:王亮18209633239/0953-2133061。
8.2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8.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8.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
8.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9.1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9.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9月6日17:00前(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凭证为准)。
十、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gov.cn)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09:00时
11.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09:00时
11.3开标及投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11.4开标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12.1采购单位:同心县公安局
12.2地址:同心县
12.3联系人:李长江 电话:13895565150
十三、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3.1代理机构: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2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13.3联系人:韩芹 电话:0953-2011138
十四、公告期限:与报名时间同步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7.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4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三项提供2018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原件)7.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9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