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涵江南环城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2日 17: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22日 17:30 至 2018年09月1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 ||
预算金额 | ¥164.61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2855533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建东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阮0594-2855533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涵江南环城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涵江南环城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50303]PTXC[GK]2018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
联系方式:林建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阮0594-285553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303]PTXC[GK]2018025、涵江南环城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3]PTXC[GK]2018025
2、项目名称:涵江南环城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646119 | 32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22 15:1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9-13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4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9-14 0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
联系人姓名:林建东
联系电话:13905943235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项目联系人:小阮
联系电话:0594-285553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61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17:30 至 2018年09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