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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9-10 10:5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洛阳市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9: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7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5号楼2单元602室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丽都唯客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9-60600891
采购单位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9-63626091
代理机构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9-60600891

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GDLY(2018)013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监理范围: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4.2、工期:45日历天

4.3、监理要求:满足项目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6.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4、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本公司交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6.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 11 日至2018年9月 17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下原件到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5号楼2单元602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清晰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投标人应对真实性负责,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依据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3、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丽都唯客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招标综合网》、《河南省政府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人: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75号  

人:胡先生

   话:0379-63626091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

人:王女士

   话:0379-60600891

   箱:gaodaluoyang@126.com

 十一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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