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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9-11 10:5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7: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见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3:30
开标地点见公告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旭
项目联系电话0432-63429519
采购单位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龙潭区滨江北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赫旭 联系电话:0432-63429519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B201809C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旭

项目联系电话:0432-63429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龙潭区滨江北路6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赫旭 联系电话:0432-63429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1809C11    项目编号:20180910Z129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数据库集中文印输出系统设备。

2、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龙潭区滨江北路67号。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7、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51.5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16时00分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龙潭区滨江北路67号

联系人:赫旭      联系电话:0432-634295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18年9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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