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维护项目(2019-2020年度)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20日 14: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民生银行大厦) | ||
预算金额 | ¥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62666043-212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民生银行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殷建国,021-538518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颖,021-62666043-212 | ||
附件: | |||
附件1 | 船舶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维护项目(2019-2020年度)招标文件 20180920-定稿.pdf | ||
附件2 | 招标公告-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pdf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维护项目(2019-2020年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维护项目(2019-2020年度)
项目编号:SOIS-2018053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项目联系电话:021- 62666043-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民生银行大厦)
联系方式:殷建国,021-53851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颖,021-62666043-21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疏浚监控系统及通导设备维护项目(2019-2020年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下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民生银行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每日 9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注: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