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榆树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榆树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09: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13: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预算金额 | ¥970.060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905699 | ||
采购单位 | 榆树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榆树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倪志启0431-83618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经理0431-81905699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树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C18334116(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
联系方式:倪志启0431-83618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YC18334116(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925】-0055号文件批准,采购人为榆树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榆树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2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
2.3供货地点:吉林省榆树市。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2.6 采购预算:970.0608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项目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3.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包括被授权人);
(4)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5)投标单位2016、2017年度完税证明;
(6)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
(7)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13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公安局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
联系人:倪志启
电话:0431-8361819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项目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3.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0.06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