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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97)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0-10 12:2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18年10月09日 22: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29日 00:00  至  2018年10月11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6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会议室
预算金额¥38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健、田赛超、华鑫
项目联系电话022-27230193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6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7340268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230193


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9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9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3,850 3,850 视频监控设备 1、采购内容: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2、工期:自项目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3、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三、项目预算
38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否决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三)供应商需在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29 到 2018-10-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6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9:00至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00元/套;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或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3 14:00
2.开标时间: 2018-10-23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健、田赛超、华鑫
2.联系方式:022-2723019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庆善大街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妍 :022-873402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23019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以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为契机,创新思维,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以 “视频监控网”为骨干,建设和平区共享平台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构建 “大综治、大安全、大应急”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从被动应急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努力开创“平安和平 ”建设新局面。为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及安装服务,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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