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县公安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青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2日 09: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 08:59 至 2018年10月19日 08: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374.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劲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1102323 | ||
采购单位 |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157868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31102323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青县公安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7010030001
项目联系人: 王劲松
项目联系电话:18931102323
采购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15786803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31102323
预算金额:37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2、提供企业2018年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开标截止前在页面上 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有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文件的修改澄清、补遗将以网上发布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是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共同编制澄清、补遗书,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所有的投标人应实时登陆该网站查看并关注相关信息。如供应商查看关注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遇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名称:青县公安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7010030001
项目联系人: 王劲松
项目联系电话:18931102323
采购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15786803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31102323
预算金额:37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2、提供企业2018年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开标截止前在页面上 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有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文件的修改澄清、补遗将以网上发布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是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共同编制澄清、补遗书,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所有的投标人应实时登陆该网站查看并关注相关信息。如供应商查看关注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遇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