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驻睢宁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睢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8日 09: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9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5220699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睢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136052206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仝曼 0516-*8130677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 标 公 告.docx |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睢宁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睢宁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
项目编号:[睢][SCZ(2018)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605220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睢宁县
联系方式:刘主任 136052206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仝曼 0516-*81306777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睢宁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
数量: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备案证书(B类)及以上资质;5、供应商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二楼招标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定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准时在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二)报名时须携带:
1、《睢宁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原件(下载地址:http://www.cnsn.gov.cn/ 政务公开—政府采购—睢宁县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单位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4、供应商的前1月或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7、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必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
9、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备案证书(B类)及以上资质;
10、供应商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材料报名时均需加盖鲜章;1、2、5、6、7、8、9、10项开标时出示原件供评委审核,缺项漏项作废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