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移动护理工作站、运动负荷心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7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17日 17:00 至 2018年11月01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 ||
预算金额 | ¥185.2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晓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523557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52355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508629 |
受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委托,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1]FJHC[GK]2018005、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移动护理工作站、运动负荷心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81]FJHC[GK]2018005
2、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移动护理工作站、运动负荷心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702800 | 34056 | |||||
2 | 150000 | 3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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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0-18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01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8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1-08 09:30,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人姓名: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8523557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项目联系人:黄晓霞
联系电话:0591-8750862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