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检及所属区县院网络设备运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石家庄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08: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11:29 至 2018年10月25日 11:29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1.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2.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www.sjzsxzspj.gov.cn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室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东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1108019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11080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9668562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市检及所属区县院网络设备运维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1510020020
项目联系人:陈东琦
项目联系电话:13831108019
采购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1108019
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68562
预算金额: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1.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2.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www.sjzsxzspj.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时须持有填写好的《政府采购登记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5、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收款账户全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账号:55130188000004760 2.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2.4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市检察院市及区县网络运维SJZCS18034保证金”。 3、投标时必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并手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的保证金到账视同已报名。
项目名称:市检及所属区县院网络设备运维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1510020020
项目联系人:陈东琦
项目联系电话:13831108019
采购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1108019
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68562
预算金额: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1.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2.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www.sjzsxzspj.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时须持有填写好的《政府采购登记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5、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收款账户全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账号:55130188000004760 2.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2.4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市检察院市及区县网络运维SJZCS18034保证金”。 3、投标时必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并手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的保证金到账视同已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