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市人民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蓬莱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1日 19: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4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蓬莱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蓬莱市人民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专用媒体服务器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1.200000 |
B | 庭审语音系统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5.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