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武警部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0日 10: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中国银行三楼3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37.86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文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4369529 | ||
采购单位 |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088777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中国银行三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87-8228181 |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武警部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武警部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经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发【2018】37号文批准采购。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武警部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符合本项目规定资格、资质条件和项目完成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武警部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DQHR2018022
三、采购预算:1378637.00元,A包:执勤监控系统预算:653100.00元,B包:物资设备采购预算:725537.00元。
四、采购内容:A包:执勤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B包:物资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可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可通过政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v/)、国际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v/)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v/)、国家环境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5、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第87号)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等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文件的规定,同质同价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坛城旺角中国银行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时间及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地址: 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九、采购人: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15308877786
地址: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十、采购代理机构: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中国银行三楼301室
联系人:徐文秀
电话:15894369529
传真:0887-8228181
十一、公告发布平台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