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 18: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 18:42 至 2018年10月30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 09:15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58.9436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6050279、1535928998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群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8861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电话:0592-2279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电话:0592-2279306,传真:0592-2279306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GT2018-SH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8906050279、1535928998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群5#楼
联系方式:0592-2886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592-2279306,传真:0592-227930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该资质证明复印件。(二)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所属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有效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8.943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8:42 至 2018年10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