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9日 17: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11:16 至 2018年11月05日 11:16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32.60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8815588 | ||
采购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67650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8815588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120020079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5077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2.6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供应商,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7317518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120020079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5077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2.6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供应商,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7317518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