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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平台及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0-31 15:5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平台及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运河区公告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1: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单位首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网上注册和审核没有通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4 开标室
预算金额¥27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317--5200278
采购单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时先生 0317--3019916
代理机构名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贻城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0317--5200278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平台及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平台及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ZB-CZ2018-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317--52002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

联系方式:时先生 0317--30199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317--5200278

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贻城路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供货安装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以采购人正常运行为准。

运维时间:验收合格完毕后5年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单位首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网上注册和审核没有通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4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2018年11月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网址:投标单位首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网上注册和审核没有通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4  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317--520027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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