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巩义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9日 17: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1月09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1月09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巩财询价采购-2018-7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28.90万元;
2.5采购内容: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详见询价通知书);
2.6服务期限:三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询价公告于2018年10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三、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年11月8日
询价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询价小组名单:张小泉、李淑英、巴明杰
四、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泽睿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8号附2号
中标金额:287232.00元
服务期限:3年
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2日)。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8000.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新兴路12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巴科长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459233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邮箱:longhuadl@163.com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1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