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数据库存储一体机及安全隔离网闸异地容灾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行政区域 | 湖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 09: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3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5729399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057293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65580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CXCG2018210010
2.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万元) | 合计(万元) |
1 | 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 1套 | 350 | 560 |
2 | 数据库存储一体机 | 1套 | 130 | |
3 | 安全隔离网闸 | 1台 | 20 | |
4 | 异地容灾系统 | 1套 | 60 |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5.2投标人资格条件:t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3其他特殊资格条件;无
5.4联合体投标:t不接受 □接受
5.5转分包:t不接受 □接受
6.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6.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时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以下面方式进行报名,未向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网上报名通道: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报名” 进行报名。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应当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具体申请程序详询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注册会员现场审核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会员注册联系方式:0572-6031296。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6000元;
7.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龙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419200042517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在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法人或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10.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11.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2.业务咨询:
12.1采购人:长兴县卫计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卫计局
联系人:余文清 联系电话:15967232277
12.2集中采购机构: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
联系人:陈先生、邹女士
联系电话:0572-6265653 传真:0572-6558023
12.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联系电话:0572-6027306
12.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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