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溧阳市智慧交通三期项目软件分项(1期)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溧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09: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1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一单元五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0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一单元五楼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薛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4762195 | ||
采购单位 | 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昆仑街道昆仑南路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先生 136262596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薛达 13814762195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开招标公告.doc |
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溧阳市智慧交通三期项目软件分项(1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溧阳市智慧交通三期项目软件分项(1期)
项目编号:JSLT2018-12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达
项目联系电话:13814762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昆仑街道昆仑南路49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1362625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达 13814762195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溧阳市智慧交通三期项目软件分项(1期)编号:编号:JSLT2018-120101)
二、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简介及内容:
溧阳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从2014年启动,经过两年的建设,已初步建成交通行业日常业务信息化管理体系以及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在交通行业监管方面,为公路、运输、工程、航道管理部门提供针对性的智能化监管、流程化业务管理等服务,有效提高了溧阳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公众服务方面,通过推广“溧阳行”APP,为市民提供出租车电召、客运在线购票、定制公交、学生关爱等多样化的出行服务,改善城市出行体验。
溧阳市智慧交通在现有满足部门业务应用需求的基础上,拟建集“综合运输协调指挥”、“交通安全应急指挥”、“数据整合与综合分析”、“决策支持与信息服务”于一体的TOCC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交通行业日常运行的综合监督和调度,强化交通敏感区域的重点预控、异常情况下的处置协调、交通大数据的研判分析。
溧阳市智慧交通三期项目软件分项的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 可视化协同平台;
- 监督业务闭环系统;
- 溧阳行APP三期升级;
- 溧阳交通管理APP三期升级;
- 数据对接模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相关建设场所现场的勘查报告,该勘查报告需经溧阳交通运输局认可并签字,招标方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意向投标人需自行安排现场勘查;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一单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汇或现金,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同时备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如需我司邮寄另加50元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一单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