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新建机房和机房维修施工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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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一层招标一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07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A274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25号)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亚宁、史华欣、张文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17分机 | ||
采购单位 | 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010-62603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亚宁、史华欣、张文明,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17分机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新建机房和机房维修施工招标公告20181115(定稿).docx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新建机房和机房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新建机房和机房维修施工
项目编号:清资招2018058号(KJY201827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宁、史华欣、张文明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17分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010-62603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亚宁、史华欣、张文明,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17分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新建机房和机房维修施工。
主要包括:
(1)装修工程(含拆除)
(2)电气工程(含拆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企业必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定点企业;(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投标人的专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4)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一层招标一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A274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2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盖章,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果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定点企业入围证明材料(网上截图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业绩清单,并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简历(至少包括职称情况、学历、项目经理年限等)、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建安B本及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揽过类似业绩清单,并附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7)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应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
(9)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质量、环境、健康等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和企业情况介绍)以及其他可有证明公司实力的文件;
(10)外地进京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管理手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公司印鉴的复印件。提交资料请编目成册装在一个信袋内,封面标注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2、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3、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