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石景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22日 16: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采购单位 |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8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焱 010-886998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鑫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1).docx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GP- 18110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8层
联系方式:孙焱 010-886998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 010-57150106、010-571501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2.招标内容: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法人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法人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