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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1-23 09:0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石景山区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6: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焱 010-88699839
代理机构名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鑫 010-57150106、010-57150105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1).docx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GP- 18110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8层

联系方式:孙焱 010-886998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 010-57150106、010-571501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项目
2.招标内容:互联网舆情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法人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法人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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