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远程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任城区大队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23日 17: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任城区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2018-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远程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9、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60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