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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数字化会议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03 09:5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数字化会议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东营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2日 15: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数字化会议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东城区府前街76号(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7158710(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        联系方式:18678668519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数字化会议室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7120180200004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升降数字发言系统、扩声系统、大屏显示系统、中控系统、装饰装修、辅材及其他、税收数据动态展示预警系统、辅材及其他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服务设备和技术人员;(五)B包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六)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3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报其中一个分包。 317.074000 
B咨询监理服务。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服务设备和技术人员;(五)B 包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六)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3 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报其中一个分包。 19.02444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7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参与B包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拟报项目总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注:供应商报名时需要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报名并到代理公司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未到代理公司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3日 至 2018年12月10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超楠        联系方式:1867866851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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