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同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 19: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 19:07 至 2018年12月15日 19:07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3楼城南BRT站旁 | ||
预算金额 | ¥36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奥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7366150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1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7366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内官村6组105号B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7125971 |
受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2]XH[GK]2018034、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12]XH[GK]2018034
2、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3620000 | 724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1-30 19:07 报名截止时间:2018-12-15 19:07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2-20 15:00,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3楼城南BRT站旁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179号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2-7366150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内官村6组105号B单元
项目联系人:郭奥捷
联系电话:0592-712597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