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广东省颗粒物组分监测网络设备及站房建设与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0809-1841GDG13B14)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 19: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1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114.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28368591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172290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 2018年广东省颗粒物组分监测网络设备及站房建设与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1-115004-0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广东省颗粒物组分监测网络设备及站房建设与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146,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包组一:人民币 370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 300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 130万元 包组四:人民币 317万元 包组五:人民币 370万元 包组六:人民币 300万元 包组七:人民币 130万元 包组八:人民币 197.6万元 1、内容: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建成广东省颗粒物组分网,需购买满足颗粒物组分监测的设备、高精度流量计及站房建设与数据采集系统,包括: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安装地点 一 气体-气溶胶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系统 1 广东大气超级站 二 环境空气重金属在线监测仪 1 广东大气超级站 三 元素碳/有机碳监测仪(EC/OC) 1 磨碟沙 四 数据存储系统 5 磨碟沙 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仪 1 广东大气超级站 高精度干式活塞流量计 1 详见用户需求 五 气体-气溶胶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系统 1 肇庆市综合观测站 六 环境空气重金属在线监测仪 1 万顷沙 七 元素碳/有机碳监测仪(EC/OC) 1 万顷沙 八 颗粒物组分监测网络站房建设与数据采集系统 1 详见用户需求 2、交货期:包组一-包组七合同生效后 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包组八工期拟定为4个月(日历月)完成; 3、交货地点: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经财政部门批准,气体-气溶胶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系统、环境空气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元素碳/有机碳监测仪(EC/OC)、高精度干式活塞流量计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只能由其中一个单位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6、同一品牌的仪器,可同时投本项目所有子包,评标委员会将按包件号的顺序进行评审,根据详细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排序,为招标人推荐每包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包五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分顺序由后续投标人依次递补;已被推荐为包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包六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分顺序由后续投标人依次递补;已被推荐为包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包七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分顺序由后续投标人依次递补。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包组八和本项目其他包组进行投标;如其同时对包组八及其他包组进行投标,则评审时其投标将同时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并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 号:7443400182600049783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841GDG13B14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服务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付任何责任。 2、(报名相关事项联系:詹小姐:020-83172166) 3、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30日 至 2018年12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注0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联系电话:020-2836859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袁南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290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联系电话:020-28368591 |
传真:020-28368590 | 邮编:51038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