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海关福强路办公区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行政区域 | 福田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3日 14: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 08:32 至 2018年12月24日 0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国采中心开标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 ||
预算金额 | ¥8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雷(负责人),常世玉(经办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83084967,83086723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838860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深圳海关福强路办公区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福强路办公区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C-HG418123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高清混合矩阵、主扩声扬声器等
(2)本项目不分包
(3)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
(4)交付地点 :深圳市
2、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 89.800000万元。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无。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采购中心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55603940
(2)供应商进行投标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CA服务”专栏。对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数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及其他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可联系CA服务机构免费办理电子签章。
(3)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投标培训视频现已上线,请登录http://www.zycg.cn/article/show/436649查看。供应商如有疑问,可参加国采中心举行的电子投标答疑会。答疑会仅就使用电子系统编写投标文件和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而不涉及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答疑会时间:每周三下午14:00,地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7、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8年1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国采中心开标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886078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常世玉 联系电话:83086723
项目负责人:张雷 联系电话:83084967
11、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