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复测项目的服务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4日 16: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04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1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薇,张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893499、13521251378 | ||
采购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010-842382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薇,张肃010-88893499、13521251378 | ||
附件: | |||
附件1 | 2018公告.docx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复测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复测项目的服务
项目编号:GXTC-186303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薇,张肃
项目联系电话:010-88893499、135212513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84238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薇,张肃010-88893499、1352125137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8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截止时间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投标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