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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10 10:5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明宇金融广场A3座六楼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1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邱实 电话:176783732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玲利、辛华军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205-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人:邱实 电话:17678373235

联系方式: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210229、8920393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明宇金融广场A3座六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包含大数据平台、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智慧城管平台、智慧建管平台、智慧环保平台和智慧社区平台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采购预算11200万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7日至201812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分别包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明宇金融广场A3座六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联系人:邱实

电话:176783732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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