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 16: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83.0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064172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净慧街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0-382459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程小姐020-83064172 |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ZGX18GZ00ZC-43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净慧街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0-38245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小姐020-8306417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8GZ00ZC-43A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830100.00
- 采购数量:1项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最高限价:人民币6830100.00元;
-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全市共有快递经营许可企业586家(国有控股企业11家、外商投资1家、民营控股566家),分支机构896家。按照全市统一的规划和标准规范,暂对110家重点快递企业及其网点的监控系统进行重新规划改造整合,每家企业需要提供不低于6个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图像,邮政管理局监控指挥中心通过平台软件监看全市重点快递企业及其网点的视频图像。系统通过整合各寄递企业单位现有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同时,建立健全长效使用管理机制,加强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保证专人值守管理,发挥系统综合效能,确保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后续租赁服务5年(2019年8月至2024年7月)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 供应商的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持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并领取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或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09:3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09:30。
-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净慧街7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245902 |
传真:/ | 邮编:510000 |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
联系人: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
传真:020-83064349 | 邮编:510000 |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245902 |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持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并领取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3.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