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 17: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 10:00 至 2018年12月21日 1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31.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立娜、张晓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629781、180977824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小康 0991-28221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立娜、张晓娣0991-2629781、18097782413 | ||
附件: | |||
附件1 | 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docx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8-2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小康 0991-2822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0991-2629781、18097782413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czb-2018-249
二、项目名称:农发行新疆分行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及要求:聘请路由器板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资金:31.9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2、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八、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一、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叶小康 联系电话:0991-2822186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 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0:00 至 2018年12月21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