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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19 11:2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行政区域聊城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7: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地址:聊城市高唐县滨湖路南首(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联系方式:13906353057(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系方式:0635-6180697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620180200008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2)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停车场位置必须处于高唐辖区内,场地面积不低于30亩,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4)投标人需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不属本单位所有需提供租赁协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8.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0分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重要通知:由于省网系统的更新投标企业必须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否则无法进行本项目开标后的所有程序。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240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9日 至 2018年12月25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9日9时0分至2019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5-6180697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满足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停车场租赁的需要。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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