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柳东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化项目验收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 17: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6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86.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燕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2671032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婷 联系电话:0772-26710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燕清; 联系电话:0772-2805114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东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化项目验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东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化项目验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DXQG18-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清
项目联系电话:0772-2671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局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
联系方式:周婷 联系电话:0772-2671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燕清; 联系电话:0772-2805114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1 | 柳东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化项目验收服务采购 | 20项/年 | 3年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或注册的)达到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