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城银山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灯光音响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通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9日 16: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00:00 至 2018年12月24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7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国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1814346 | ||
采购单位 | 通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山广场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18143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古龙路1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5-4310999 |
通城银山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灯光音响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依据通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受通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委托,对通城银山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灯光音响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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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NSZFCG-20181204700000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银山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灯光音响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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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约1718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期限:150天。
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舞台工程或灯光音响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来履行合同;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
5、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上截图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6.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7.24.215.70:9004/tc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0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无须网上递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被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洪国良 电 话:13971814346
代理公司: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0715-4310999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