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存储服务 |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档案局 | ||
行政区域 | 阜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16: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5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221.231.107.42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 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2245818 |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档案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宁县沿岗路8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 蕾 联系电话:187522458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城南大厦A座60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8]1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蕾
项目联系电话:18752245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档案局
地址:阜宁县沿岗路8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 蕾 联系电话:18752245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代理机构地址: 城南大厦A座60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包含以下所有数字化加工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1)主要包括馆藏档案数字化数量约900万页、目录著录约100万条(最后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数据量计算),一次性实施(但实施进度须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所涉及A3及以上幅面可按比例折算成A4幅面;(案卷目录、卷内目录)著录目录条目,1条折换成1页。档案需要进行扫描、图像处理、与文件目录挂接,实现迅速无误检索。(2)进行扫描的档案需进行校验、拆卷、整理、装订、与所挂接的文件目录内容进行核对、修正、备份等流程,直至档案还原,验收合格。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0.24元/页,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阜宁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20年 10 月 31 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著录规则》(DA/T18)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如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报表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 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