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其他灯具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 ||
行政区域 | 东辽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 09: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辽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 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44769300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 莹159447693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 晗15844709154 | ||
附件: | |||
附件1 | 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PAZB2018—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莹
项目联系电话:159447693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地址: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方式:王 莹15944769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 晗15844709154
代理机构地址: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PAZB2018—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标号X[20181207]-0300号批准实施,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春节亮化LED灯笼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采购采购星光璀璨1套、乐器1组、护栏小品1组、花蓝1对、LED串灯24000根、LED星星灯600个、LED彩球1000个、LED投光灯60盏、LED光环850个、LED流星雨1500个、LED灯笼500个、LED光带4000米;
2.3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116万元;
2.5供货及安装地点:东辽县;
2.6供货期限及交货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汽运至东辽县,并安装调试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质量检测标准,质量为合格产品;
2.8付款方式:货到付款5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款47%,预留3%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供应商(经营范围为:亮化彩灯生产、经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 12月 24 日至2018年12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持以下资料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不用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原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以上材料复印件两套并应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月14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辽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人:王 莹 电 话:1594476930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 晗 电 话:1584470915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 12月 24 日至2018年12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持以下资料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辽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供应商(经营范围为:亮化彩灯生产、经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