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智能视频立体化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6日 17: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6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 ||
预算金额 | ¥176.379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66093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526431 |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智能视频立体化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11-100885-0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智能视频立体化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3,790
四、采购数量:5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智能视频立体化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服务 1项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建设并通过用户验收,项目用户验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完成项目终验,进入运维服务期;租赁期5年。 人民币1763790元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 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27日 至 2019年01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工 | 联系电话:020-83526436-80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姚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6609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
联系人:林军 | 联系电话:020-83526431 |
传真:020-83526429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 |
联系人:姚品慈 | 联系电话:020-83166093 |
传真:020-83166088 | 邮编:510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