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高速公路2018年ETC电子标签(OBU)及电子缴费卡(陇通卡)第二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9日 17: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02日 00:00 至 2019年01月08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五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456.8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达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9164712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91647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甘南路31号第一单元23层2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19164712 | ||
附件: | |||
附件1 | 甘肃省高速公路2018年ETC电子标签(OBU)及电子缴费卡(陇通卡)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
交易编号:(D01-1262302431616022XQ-20181227-023313-6)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2018年ETC电子标签(OBU)及电子缴费卡(陇通卡)第二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8-315
二、招标项目总预算:(1456.87万元)
第一包预算资金:(1056.87万元)第二包预算资金:(400万元)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序号 | 品名 |
第一包 | 1 | 电子标签(OBU)(含背胶) |
2 | 延长3年的质保期限(整机性能故障免费维修) | |
第二包 | 1 | 电子缴费卡(陇通卡) |
2 | 延长3年的质保期限(卡片故障免费更换) |
其他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包至二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及近三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并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授权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每天 00:00~23:59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投标人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9年1月22日14: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五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公开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6号
联系人:王凯
电话:0931-852998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15号
联系人:达静
电话:13919164712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