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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互联互通信息集成项目一期——医院信息系统HIS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90号)

  • 发布日期:2019-01-16 10:3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8〕6890号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7: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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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互联互通信息集成项目一期——医院信息系统HIS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689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软件开发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已年审合格) 4.“信用中国”公司截图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2月12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2月25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1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13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 梅莉斯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90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任晓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9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889202 服务 1.0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互联互通信息集成项目一期——医院信息系统HIS改造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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