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一中贵安学校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一中贵安学校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15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15日 17:30 至 2019年01月30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少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20792525 | ||
采购单位 | 福州一中贵安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207925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803505 |
受福州一中贵安学校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2]KT[GK]2019002、福州一中贵安学校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2]KT[GK]2019002
2、项目名称:福州一中贵安学校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500000 | 3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招标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目录内加★品目的,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提供网上下载的节能清单并标明所投产品所在位置)。投标人亦可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 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要求。 | 招标文件“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要求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18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18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1-15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1-30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2-12 09: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一中贵安学校
地址: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
联系人姓名:罗贤
联系电话:1772079252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项目联系人:林少明
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