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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山区委宣传部媒资中心建设及“青山新传播”网络媒体改版运行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200号)

  • 发布日期:2019-01-21 17:4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8〕7200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6: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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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中共青山区委宣传部媒资中心建设及“青山新传播”网络媒体改版运行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20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相关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六)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5月14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21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0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05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 苗小宝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66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8-804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505,8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7086210 服务 1.0 媒资系统基础模块
7088203 服务 1.0 媒资数据录入模块
7088204 服务 1.0 数据病毒查杀模块
7088210 服务 1.0 媒资数据加工模块
7088213 服务 1.0 媒资搜索模块
7088218 服务 1.0 按审核权限查看及下载媒资模块
7088222 服务 1.0 数据统计模块
7088226 服务 1.0 人脸智能识别(图片中)模块
7088242 服务 2.0 EDIUS编辑软件
7088256 货物 6.0 显示器
7088278 货物 1.0 交换机
7088281 货物 1.0 服务器
7088324 货物 2.0 非编工作站
7088328 货物 1.0 磁盘阵列
7103201 服务 1.0 设计及功能开发软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委宣传部、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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