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路由器,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显示设备/其他显示器,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柜,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网络存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移动存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其他交换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 | ||
采购单位 | 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锡林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09: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9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锡林浩特市巴顿酒店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占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47928899 | ||
采购单位 | 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锡林浩特市火车站西3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占洲152479288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宇15147949333 |
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NMGCY2019-GKC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占洲
项目联系电话:152479288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火车站西300米
联系方式:高占洲152479288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宇15147949333
代理机构地址: 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锡粮发【2018】4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CY2019-GKCG-001
1.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粮安工程”省级粮食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0000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2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3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具有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的合法企业,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需具备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系统入围企业证明
2.6 投标人应具备国内注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和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等)。
2.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8各供应商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三. 报名资料
3.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中储粮入围企业证明、授权委托书。
3.2任何缺项都将可能导致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要求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3.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工具(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 2019年1 月23 日至 2019 年1月29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2019年1 月 23日至 2019 年1月 29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锡林浩特市隆达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火车站西300米
联 系 人:高占洲
联系电话:15247928899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宇
联系电话:15147949333
2019年1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3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的合法企业,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需具备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系统入围企业证明6 投标人应具备国内注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和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等)。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各供应商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锡林浩特市呼格吉勒路726号内蒙古昌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锡林浩特市巴顿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