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江县无人机河(湖)长制遥感巡查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2日 19: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2日 20:00 至 2019年02月06日 2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2-21 09:30,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9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702826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文明东路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欧林晨 138590460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 0591-83702826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无人机河(湖)长制遥感巡查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无人机河(湖)长制遥感巡查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350122]FJSH[GK]20180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8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水利局
地址:连江县文明东路37号
联系方式:欧林晨 13859046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591-837028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960000 | 192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等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承诺符合要求(如3C认证、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其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允许在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20:00 至 2019年02月06日 2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2-21 09:30,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