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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商务局商贸流通检测与大数据示范平台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736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贸流通检测与大数据示范平台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8月02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9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23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3日 09:30 | 开标地址: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商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 | 采购人联系人: | 郭丽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14914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60301180922459789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张俊丽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30564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8050949 | 服务 | 项 | 1.0 | 商贸流通检测与大数据示范平台采购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