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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1-29 09:5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8: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3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2151.8380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2377118
采购单位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6层C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文莉 联系电话:0351-3337399
代理机构名称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9(2018)-13-8-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2377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地址:太原市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6层C区

联系方式:武文莉 联系电话:0351-3337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51.838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

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所需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9(2018)-13-8-G

3.项目概况:太原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是通过数字信息技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建立反应快速、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运转高效、外部评价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1,518,380.8元

招标内容:共六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一)总体目标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是本着信息采集“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具有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根据部件、事件多少,综合考虑,并以一定量的责任网格数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

(二)本次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巡查、监管规范要求,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等问题信息及时准确采集上传、对热线投拆和市民举报等途径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对上报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完成部件普查及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普查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项目按照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标准要求,将太原市建成区340平方公里划分29131个万米单元网格进行巡查监管,共划分责任网格数253个。每个网格配备2人,平均每天13小时不间断巡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片区组长、督查员和案件审核员,总人数不少于581人。

中标人按太原数字城管工作要求,组织专业的信息采集队伍,依据“数字城管”《太原市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和《太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信息采集员每日通过步行或骑车等方式在责任网格内巡查,发现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问题时,及时将问题拍照,通过“城管通”软件将图片及问题内容上传,市数字城管中心根据职责派遣相关责任部门处置,并由信息采集员对处置后结果进行现场核查。同时,信息采集员还需对市民电话投诉、互联网反映、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映的城市管理公共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处置结果进行核查,实现对全市建成区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全覆盖和无缝隙监管。

此次招标分为六包,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人,若在实际工作中因各项原因终止中标人采购合同时,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在入围的有效投标人中依序确定中标人。同时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进行淘汰,经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批准,从该包有效中标人中按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信息采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一包:小店责任区:含省综改试区太原段,即:高新区、经济区、武宿保税区等。(采购预算:4888857.6元)

第二包:迎泽区责任区:含民营区。(采购预算:2888870.4元)

第三包:杏花岭区责任区。(采购预算:2962944元)

第四包:尖草坪区责任区:含不锈钢园区。(采购预算:3962937.6元)

第五包:万柏林区责任区。(采购预算:4037011.2元)

第六包:晋源区责任区:含长风商务区。(采购预算:2777760元)

投标人可以就六包中的一包直至全部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包。当同一投标人每包综合得分排名相同时,选择包号靠前的包中标。

6.服务期限:2019年度

服务地点:太原市城区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3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 上午 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 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地  址:太原市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6层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武文莉                联系电话:0351-3337399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  编:030000

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2377108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zfcg.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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